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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5-23 10:57

索引号 76741281X/2022-1876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、国有资产监管
发文单位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发布,恩施州政府国资委转发 发文字号 鄂国资产权〔2022〕18号
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效力状态 有效

附件1: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.pdf


关于转发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县市国资局,州出资企业:

现将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》(鄂国资产权〔2022〕18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请州出资企业、县市国资局对减免房租工作实施台账管理,及时梳理落实情况、存在问题、工作建议,每月25日前将《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统计表》(见附件)和月度总结报送州政府国资委,填写统计表时,注意对受惠户数和减免金额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类填写,并在首次报送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(单位、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)。

联系人:陈诗燕,联系电话:0718-8237175,13517165197。电子邮箱:296769194@qq.com。


恩施州政府国资委

2022年3月31日